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工作拟定于2014年4月启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为保证我院的发展与建设,实现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的教学、管理队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2.坚持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
3.实行“岗位公开、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留、引进范围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2.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归国人员。
3.具有北京户口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岗位类别 | 人数 |
1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教学 | 视唱练耳 | 专任教师 | 1 |
2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教学 | 指挥 | 专任教师 | 1 |
3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教学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专任教师 | 1 |
4 | 音乐学系 | 世界民族音乐教学 | 世界民族音乐 | 专任教师 | 1 |
5 | 音乐学系 | 音乐治疗教学 | 音乐治疗 | 专任教师 | 1 |
6 | 音乐教育学院 | 钢琴教学 | 同时具有钢琴、音乐教育学历 | 专任教师 | 1 |
7 | 提琴制作系 | 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8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9 | 声乐歌剧系 | 台词教学 | 台词或表演 | 专任教师 | 1 |
10 | 民乐系 | 管子教学 | 管子 | 专任教师 | 1 |
11 | 民乐系 | 唢呐教学 | 唢呐 | 专任教师 | 1 |
12 | 民乐系 | 扬琴教学 | 扬琴 | 专任教师 | 1 |
13 | 民乐系 | 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14 | 管弦系 | 小提琴主科教学 | 小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15 | 管弦系 | 室内乐教学 | 小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16 | 管弦系 | 钢琴艺术指导 | 钢琴 | 专任教师 | 1 |
17 | 管弦系 | 辅导员 | 心理学或文秘、管理专业 | 管理 | 1 |
18 | 乐队学院 | 中提琴教学 | 中提琴 | 教师 | 1 |
19 | 附中 | 室内乐教学 | 大提琴 | 专任教师 | 1 |
20 | 附中 | 管乐教学 | 单簧管 | 专任教师 | 1 |
21 | 附中 | 管乐教学 | 萨克斯 | 专任教师 | 1 |
22 | 附中 | 视唱练耳教学 | 视唱练耳 | 专任教师 | 1 |
23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政治 | 专任教师 | 1 |
24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数学 | 专任教师 | 1 |
25 | 附中 | 文化课教学 | 语文 | 专任教师 | 1 |
26 | 附中 | 校办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27 | 附中 | 校管科秘书 | 音乐或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28 | 附中 | 外联办秘书 | 英语专业、涉外文秘 | 管理 | 1 |
29 | 附中 | 班主任 | 音乐教育专业 | 管理 | 1 |
30 | 基础部 | 思政教学 | 思政相关专业 | 专任教师 | 1 |
31 | 组织部 | 秘书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中共党员 | 管理 | 1 |
32 | 人事处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3 | 学生处 | 团委工作人员 | 思政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4 | 教务处 | 教务管理 | 音乐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5 | 计财处 | 财会 | 财会、计算机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36 | 纪监审办公室 | 财务审计或者工程审计、咨询 | 审计、财计、经济管理 | 其他专技 | 1 |
37 | 就业指导中心 | 科员 | 人力资源管理或其它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38 | 学位办 | 秘书 | 艺术教育或管理专业 | 管理 | 1 |
39 | 离退休办公室 | 退休人员管理 | 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40 | 图书馆 | 计算机与系统技术管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其他专技 | 1 |
41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 研究创作人员 | 美术设计、创作研究 | 其他专技 | 2 |
42 | 基建处 | 基建管理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管理 | 1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四、应聘材料
(一)2014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3.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6.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7.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来院工作申请表(见附表);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3.户口本复印件,报名时验原件;
4.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5日~4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15088-202
七、招聘考核规定
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附件)。
八、各专业考核的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1、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考核规定
2、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度选留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中央音乐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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