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元阳县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现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07年9月29日至2007年10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选存有异议或有影响公正录用的,请在2007年10月12日前直接或来电向红河州人事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3-3732130
联系地点:红河州行政中心C421室
附:2007年元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