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宁河县部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宁河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在宁河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部分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宁河县市容园林委环卫站1名;宁河县建委市政中心1名;宁河县文广局文化馆1名、图书馆1名;宁河县民政局光荣院1名、社会福利院1名)。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以下人员:
(一)目前宁河县第三、四、五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在岗人员;
(二)由天津市统一招募,2012至2014年在宁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7月14日9:00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
宁河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区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笔试考试。考虑到我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都经历了次数不等的面试遴选,并在实际工作中均有良好表现,为简化程序、减轻考生负担,此次公开招考不再组织面试,以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4年8月15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和分配手续(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和岗位)。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2-69591953(村官)
022-69591760(三支一扶)
中 共 宁 河 县 委 组 织 部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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