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由于1名考生放弃选聘资格,1名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考生自愿的原则,递补甫世伟等2名考生进入体检,并将递补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甫世伟(男) 胡清(女)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14月10(星期三)上午8:00以前,到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同仁街33号区委大院4楼)集中,联系电话:0875—2131736。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发现他人代替体检,取消选聘资格;
(二)每人携带一张近期彩色五分照,并向医疗机构缴纳280元体检费用;
(三)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务必空腹;
(五)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隆阳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