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正确评价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促使大学生村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服务农村、干事创业中锻炼成才,根据中共永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永胜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联发〔201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我县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且目前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时间:考核工作须于2014年10月10日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按《永胜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核分两个层次进行:
1、2011年选聘的现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聘期已届满,实行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在进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聘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聘期内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如实填写《永胜县大学生村官日常工作情况记录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登记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民主评议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聘期)考核量化评分表》(反映聘用期间的情况)。
2、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且目前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年度考核,按照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书面总结,并如实填写《永胜县大学生村官日常工作情况记录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民主评议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聘期)考核量化评分表》(反映聘用期间的情况)。
四、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评价,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对大学生村官的适应性、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业绩、廉洁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注重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优秀等次以乡镇为单位计算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
五、大学生村官职责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考核的大学生村官请于考核前写好思想工作总结,并填写好《永胜县大学生村官日常工作情况记录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登记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民主评议表》、《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聘期)考核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也可登录永胜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www.ysrs.cn),统一交乡镇党委政府。
(二)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明确大学生村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大学生村官考核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收集大学生村官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提供大学生村官对所开展工作定期记录和总结,记录和总结要真实、具体、量化。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创业情况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情况。
(三)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提供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日志,包括考勤登记簿、工作内容、进度、成效等。
(四)乡镇党委政府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大学生村官考核登记表、汇总表、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考核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布署,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届时派考核工作组对各乡镇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了解、调研大学生村官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永胜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乡镇、村(社区)或大学生村官,要予以严肃查处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七、其他事宜
(一)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选聘的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将及时发放安置费。
(二)在做好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请注意对大学生村官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报相关情况。
(三)考核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县委组织部联系人:温丽(652174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曾火平(6523378)
附件:
1、《永胜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永胜县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3、《永胜县大学生“村官”综合考核民主测评表》;
4、《永胜县大学生“村官”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
5、《永胜县大学生“村官”综合考核汇总表》。
中共永胜县委组织部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