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关于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县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0年拟聘村民委(社区)及分配事项予以公告:
一、拟聘村民委(社区)共33个
阿舍乡(4个):
巨美村民委 阿吉村民委 坝心村民委
地者恩村民委
平远镇(4个):
木瓜铺村民委 尧房村民委 丰湖社区
新平社区
稼依镇(2个):
小石桥村民委 大尼尼村民委
维摩乡(4个):
倮可腻村民委 斗果村民委 普底村民委
碳房社区
江那镇(4个):
书院社区 嘉禾社区 秀源社区 锦山社区
者腊乡(1个):
克坵村民委
干河乡(1个):
卡吉村民委
盘龙乡(2个):
腻姐村民委 明德村民委
阿猛镇(3个):
顶坵村民委 租那村民委 阿绞村民委
八嘎乡(4个):
保地村民委 平寨村民委 梅子箐村民委
半夜寨村民委
蚌峨乡(2个):
南屏村民委 科麻村民委
平远华侨管理区(1个):
和侨社区
稼依华侨管理区(1个):
桑源社区
二、具体分配事项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2、高分优先原则。
(二)拟任职位
拟选聘的3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后,正式党员原则上任村(社区)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其余人员任村民委(社区)主任助理。
(三)分配程序及方式
此次选聘分配采取自主择岗分配的方式进行,由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党员加分、民族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等额确定的33个拟聘村民委(社区)中自主确定一个村民委(社区)作为任职去向,成绩并列的人员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选择顺序。每位拟聘人员选择村民委(社区)只能进行一次,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且不得更改。
(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0日上午8点30分。
地点:砚山县委党校。
三、其他事宜
选聘工作严格按要求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拟聘人员选村的登记、备案工作。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人事局
201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