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要求,我县将选拔28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对象
(一)选拔岗位。
全县每个乡镇选拔1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共28名,其中乡镇党委委员8名,副乡镇长20名。
(二)选拔对象。
全县范围内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重点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选拔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镇雄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照片加拷盘),报考岗位须注明是乡镇党委委员还是副乡镇长岗位,交验本人毕业证、聘用合同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所在乡镇党委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选拔考试。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上午8:30-下午6:0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电话:3129101
四、选拔程序
(一)理论知识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乡镇领导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能力。测试范围为云南省省情、昭通市市情;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农业农村工作基本常识;中央、省委、市委对大学生“村官”的有关要求;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在理论知识测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理论知识测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
理论知识测试地点:县一中
(二)竞职陈述
竞职陈述主要通过竞职演讲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履职能力等。竞职陈述总分100分,竞职陈述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竞职陈述时间:2011年2月28日
竞职陈述地点另行通知。
(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组织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站所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权重各占10%计入综合成绩。
民主测评中,优秀票权重为100,称职票权重为70,基本称职票权重为50。
民主推荐中,按得赞成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计算。
综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加分情况)×40%+竞职陈述成绩×40%+民主测评分数(优秀票比例×100+称职票比例×70+基本称职比例×50)×10%+民主推荐得赞成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10。
(四)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岗位差额5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在民主测评中,所得“不称职”票数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一或在民主推荐中,所得“赞成”票数达不到参会人数二分之一的,不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上报审批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初步确定使用人选建议方案,并对入围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县委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为正式人选。
(六)任用
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有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任用,并在镇雄党建网、镇雄县委政府网、镇雄电视台公布选拔结果。
经选拔担任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村官”身份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为保证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镇雄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华国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陈祥金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沈克庄同志,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杨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陈祥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吕玉江同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祥同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正中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抽调。县纪委对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都能积极踊跃报名参与。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0870-12380
附件(点击下载):镇雄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请用B5纸双面打印此表)中共镇雄县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