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乡镇党委委员。
二、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本县范围内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优秀大学生“村官”。
(二)选拔资格条件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有2年及以上党龄。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拟选拔对象:
(1)受刑事处罚的;
(2)有重大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
(4)违反选聘合同约定和纪律,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受到过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推荐报名,任何一种推荐报名方式均具有同等效力。
1、个人自荐: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
2、组织推荐:由各乡镇党政班子研究,提出在本乡镇服务、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选,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参加推荐的党政班子人数必须达班子总人数的2/3以上。
推荐报名时,自荐人或被推荐人需填写《金平县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推荐报名表》一式3份,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2月18日下午18:00。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走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开述职
由乡镇党委组织召开公开述职大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进行公开述职。公开述职大会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不低于上述参会对象5%的群众代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列席会议。
(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公开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根据竞选者公开述职情况及日常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不能作为拟选拔对象。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组织考察
经县委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拟选拔职位不低于1:2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群众公认度。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的方式进行,同时请乡镇纪委和村党总支介绍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研究决定
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由乡镇党委按1:2比例研究提出拟选拔人选建议,呈报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按1:2比例研究提出每一职位拟任人选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讨论决定1名拟选拔人选。若乡镇党委不能按1:2比例形成差额提出拟选拔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县内进行调剂。
(七)审批
拟选拔人选经县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作为推荐提名人选,提交乡镇党代会进行选举。
(八)任用
选拔为乡镇党委委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任用期满一年后由县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被选拔为乡镇党委委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现任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可仍继续兼任一届。
四、相关要求
(一)《金平县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乡镇党政班子推荐报名表》请登陆“www.jpdjw.org.cn”(金平党建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二)在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期间,县委组织部24小时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来信须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监督电话:5226619、12380;监督邮箱:jpzzbjjk@163.com;监督地址:金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三)对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有任何政策咨询和疑问,请与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5228661,联系人:喻自顺、张虹霞。
中共金平县委组织部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