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宣威市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7:20前报到,8:30开始面试。
地点:宣威市教师教育培训中心(宣威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振兴街市教育局北行50米左右即到。
二、面试方式
分男、女两个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所需材料
面试时考生必须提供面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
四、考生面试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的候考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纪律要求——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序号引领考生到面试考场——考生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到等候室等待宣布成绩——宣布成绩后考生离开考点。
五、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7:20前到候考室报到,在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不得穿有行业特征的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等候面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5、除考生面试确认表、身份证、毕业证之外,不能携带其他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6、进入面试考场后不能透露自己姓名、父母姓名以及其它可以辨别身份的信息。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15分钟时监督人员提醒:“面试时间还有5分钟”。时间到20分钟,停止作答,监督人员告知考生:“时间到,面试结束”。
7、面试时桌上放有题本,严禁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面试结束时,严禁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违反规定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8、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人员申请回避。
9、本人面试结束后,到等候室等待宣布成绩。在等候期间,不得打开等候室门窗,不得离开等候室;成绩宣布后,到考务办公室领取通讯工具,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考区)滞留。
10、考点(考区)范围内严禁打电话,严禁大声喧哗。
11、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等候室内禁止吸烟。
12、严禁对其他考生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打击、讽刺等行为。进入考点后,考生若听到或收到这方面的言语或者信息,请立即跟工作人员汇报。
六、面试分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综合成绩的公布和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当日在考点公布,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顺序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学位’毕业生和‘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10月16日7:30前在面试考点和宣威市委组织部公布,体检定于10月16日上午8:00进行,具体事宜以宣威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费每人300元,由考生自理。
九、注意事项
1、考生不愿参加面试的,必须于10月13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提交放弃选聘资格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体检、公示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保持通讯畅通。如预留联系方式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请各位考生注意安全,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4-8973451传真:0874-7162360
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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