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曲靖市沾益县大学生村官
资格复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2015年曲靖市沾益县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复审工作现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情况及后续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科技楼北楼。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所需材料
面试时考生必须提供面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有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面试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面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指定地点的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纪律要求(在考生候考室宣读)——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引导员根据考生抽签序号引领考生到面试考场——考生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到等候室等待宣布成绩——宣布成绩后到考生休息室休息。
五、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到候考室报到,在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不得穿有行业特征的制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同时关闭闹铃、定时开关机等功能),交由休息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取回。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等候面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5.除考生面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之外,不能携带其他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6.进入面试考场后不能透露自己姓名、父母姓名以及其它可以辨别身份的信息。
7.面试时桌上放有题本,严禁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面试结束时,严禁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违反规定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8.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9.面试结束后,到等候室等待宣布成绩。面试全部结束前,不得打开等候室门窗,不得离开等候室;成绩宣布后,须立即到考生休息室等待成绩公布,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楼道滞留,待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
10.考点(考区)范围内严禁打电话,严禁大声喧哗。
11.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吸烟。
12.严禁对其他考生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打击、讽刺等行为。进入考点后,考生若听到或收到这方面的言语或者信息,请立即向工作人员汇报。
六、面试分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男女比例为1:1,考生面试及综合成绩按男女岗位分别测算。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男性岗位和女性岗位,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考场相应的指定位置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若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学位”毕业生和“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
八、体检
体检拟定于2015年10月16日,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时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几天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