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林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人数
面向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副科职及以下职务,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工作经历;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林业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 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林业局机关党总支(盐城市文港北路5号市林业局办公楼2楼211室);联系人:曹以海,联系电话:68667211、1536658318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林业局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取消本次遴选。
2.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林业局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笔试、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作为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林业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将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林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盐城市林业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