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和1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考生为本科学历的,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考生为研究生学历的,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属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范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职级 | 专业 | 报考范围 | 资格条件 |
综合、调研等文字工作人员 | 4 | 科级及以下 | 不限 |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 | 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担任科级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
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 | 1 | 科级及以下 | 法律类专业 | 面向全市各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在职在编公务员 | |
《盐城工作》编辑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 1 | 九级职员及以下 | 不限 | 面向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非工勤岗位)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
以上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科级干部任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机构编制机关出具),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栏加盖单位印章。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bgsjgdw@163.com。
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1215室
联系电话:0515-86661212、88191215
公告时间:2016年6月16日—7月1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7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初审
市委办公室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4日下午16:00。
本次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市委办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委办统一组织,按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委办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委办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正式调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选调公告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5—86661212。
(二)公告发布
发布网址:红色盐阜网、盐城人事考试网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