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26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30
地 点: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会议室(太原市新建路桃园二巷9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市地方志办公章,盖了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5、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中上旬,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咨询电话 0351—4221183
太原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附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成绩情请参考:http://www.typta.com.cn/ksdt/yljwbmzp/20160722/114855e2c5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