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将报名资料(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下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_报考单位_职位代码)发送到本简章公布的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28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初审合格的人员,须于9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