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学校,各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有关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准备工作
(一)普通话测试
参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和其他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测试,取得国家语委办颁发并达到省有关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二)学历鉴定
我市有两个学历鉴定受理点,分别是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6-8830608)、云浮市人才工作服务局(电话:0766-8921733)。
(三)思想品德鉴定
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填写相关项目,按表中说明由相关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四)相片
准备纸质和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近期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电子照片用于网上报名时上传,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五)体检
身体条件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由县级认定办指定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负责体检,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附件3)。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9月14日,体检时请打好体检表格及贴上本人相片,并在相片右下角盖上学校公章。
三、网上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每天8:30——17:30(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并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上传照片后,提交注册信息。
(三)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选准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否则确认点无法确认。
2.申请人填写的电子信箱必须真实有效,一旦需要找回密码时系统会发到你所填写的邮箱内。
(四)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注册完成提交注册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确认。
(五)申报认定方式
1.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统一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中心小学提出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5),在职在编人员在本校提出申请。届时,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将有关材料入袋,于2016年9月20日前交申报学校。由学校统一将材料送到现场确认点确认(无需申请人到认定办现场确认),各校注意统一档案袋大小规格。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3.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请申请人(9月29日现场确认后)把所有资料制成电子版,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郁南分厅提交(网址:http://wsbs.gdyunon.gov.cn/servicehall/),提交材料流程见附件4。
四、现场确认工作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
2016年9月21日8:00至9月29日17:30(有效工作日)为确认时间。在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带备下列材料到确认点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9.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户口不在当地但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10.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单位工作证明(在职在编教师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郁南县教育局认定办:0766-7592537
五、其它事项
(一)组织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申报教师资格相应学历的《学籍表》中无教育教学实习成绩人员(以教育局档案室查实为准),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填写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于2016年9月7日前交我局人事股,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认定费用240元(交计财股)。请各校在报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时缴纳认定费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2016年9月13日进行。
(二)今年,省教育厅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作了明确的要求。请各校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本县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积极组织符合今年认定范围的社会人员和本校教师进行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三)本通知以及有关资料、表格等均可在“郁南教育网”主页(http//ynxedu.com/)“通知公告”栏查询与下载。
郁南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