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云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6〕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秋季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云城区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区地域范围内的人才交流中心,并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之一:
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3.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㈠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㈡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㈢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身体条件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由云浮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体检,统一使用网上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人个资料,粘贴好相片(到体检中心盖骑缝章),于2016年9月12日至9月28日期间到云浮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后由云浮市中医院盖体检合格章。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外省普通话证必须提供合法取得证明,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将加入全国联网的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管理系统的限制库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全国范围内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敬请申请人勿以身试法。根据广东省语委办的要求,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如:毕业证、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等。
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参加由认定办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
㈠申报时间。
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到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㈡申报方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⑴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⑵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⑶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体检表上照片一致。⑷注册完成提交注册信息后,在界面左边的当前状态下点击打印申请表,做相应的操作可把申请表打印出来(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在承诺处签字,现场确认时提交)。
2.网报注意事项。
⑴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选准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为“云城区教育局”,否则确认点无法确认。
⑵申请人必须牢记自己注册密码,以便登录查询和修改信息使用。认定期间可以登录查询自己的认定进程。
⑶申请人填写的电子信箱、电话必须真实有效,一旦需要找回密码时系统会发到你所填写的邮箱、电话内。
㈢受理认定。
申请人须在2016年9月21日8:00至9月29日17:30(有效工作日)内,到云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以下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即按上述要求完成体检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10.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上传网报、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
2.各学校初步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材料,把初步审核合格的人员材料统一送我局认定办(人事股)。
六、其他
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云城区裕华东路90号,云城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8828037
云城区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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