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确定递补人选。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