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按选调计划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职位表中标明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加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有专业加试的,按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70%、3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