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浙组【2008】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现将永康市2016年符合条件“两项计划”志愿者转聘为大学生村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共5天。监督部门及电话: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行政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579-87101450;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79-87101355。
拟聘用人员:卢邡,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