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射编办函[2017]29号《关于核准县委农工办使用编制的函》的批复,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名县农经干部培训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熟悉经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人员优先(在有关刊物上发表过的文章可作为附件带来)。
3.行政编制选调范围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部分工作人员(是指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中,原为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公开招录的人员、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2015年及以后新考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得参加选调),本科学历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收自支人员选调范围为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人员,大专学历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人员除外)。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8.所有参加选调的人员,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6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县委农工办办公室(射阳县旺海路双山科技商务中心739室),联系电话:82361115。
3.报名所需材料:
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
县委农工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所有报考岗位均按1:3比例开考。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委农工办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农工办负责解释。
中共射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