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组通〔201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通知》(云组通〔2011〕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中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按照省、市委要求,全县拟选拔1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中:乡镇党委委员8名,副乡镇长2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威信县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重点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
(二)选拔条件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选拔为乡镇党委委员人选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本次拟选拔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擅自离职的;
(4)有重大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
(6)违反大学生“村官”选聘合同约定和纪律,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受到过警告、记过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的方式和程序
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主要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各乡镇党委于2011年2月20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威信县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含电子版);(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4)党员证明、出勤情况证明、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选聘情况证明、相关工作情况证明等材料;(5)书面承诺书1份。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书样式在威信党建网下载,均用16k纸打印。
各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2月21日上午12点前统一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和汇总。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参选人员由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班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准考证,并在威信党建网进行公告。
(二)理论知识测试。理论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乡镇领导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能力。测试范围为:云南省省情、昭通市情;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农业农村工作基本常识;中央、省委、市委对大学生“村官”的有关要求;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测试时间为2011年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在理论知识测试成绩中加5分,但最多只能加5分。
(三)竞职陈述。通过竞职演讲测试应试者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履职能力等。评委由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同时,可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组织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站所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对在民主测评中,所得“不称职”票数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一或在民主推荐中,所得“赞成”票数达不到参会人数二分之一的大学生“村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参加竞选“村官”的综合成绩和职位情况,按照多于选拔名额1-2人的差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理论知识测试和竞职陈述权重各占40%计入综合成绩,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权重各占1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加分情况)×40%+竞职陈述成绩×40%+民主测评分数(优秀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100+称职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70+基本称职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50)×10%+民主推荐得赞成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10。
(六)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间的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反映等综合情况。
考察中经查实有选拔条件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违反“五个严禁”和“十七个不准”换届工作组织人事纪律以及在推荐、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七)上报审批。考察结束后,综合理论测试、竞职陈述、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情况,由县委提出拟任职人选及安排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经讨论研究,如没有适合人选,不能取足选拔名额的,可留出职位,适当时候通过公开选拔方式产生。
(八)任用。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县委按照有关规定作为推荐提名人选,乡镇党委委员人选提交乡镇党代会进行选举,副乡镇长提名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任命。
(九)试用考核。选拔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一年后由县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本公告由威信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班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0—6120281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70—12380 6120420,县纪委0870—6124222。
附件:报名材料样式和相关表格
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