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搭建大学生“村官”成长平台,根据云组通〔2011〕4号、昭组通〔201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担任乡镇党委委员或副乡镇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l、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的职位、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1、乡镇党委委员8名;
2、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2名。
(二)选拔对象
本县2008年、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三)选拔条件
除符合《党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4、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
6、报考乡镇党委委员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2011年1月20日以前转正)。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拔: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⑶、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⑸、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录用为公务员或领导干部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一)动员部署。分别在盐津党建网(http: //yjdj.zt.gov.cn)和盐津网(http://www.ynyj.gov.cn)上就选拔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与方式方法等发布公告。同时各乡镇党委要动员本乡镇大学生“村官”积极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填报一个职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8:30—2月22日17:3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6631553。
4、报考者须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⑴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当选证明和到村任职后受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
⑵本人近期免冠同底正面一寸照片3张和电子照片;
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纸张16k,在盐津党建网<http: //yjdj.zt.gov.cn >大学生村官栏目内下载)和电子表格,并贴1寸照片。
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时间电话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拔资格。报考人数应超过选拔职位数,否则相应减少选拔名额。
(四)理论知识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2月27日9:00至11:00在盐津县第三中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测试范围:云南省省情、昭通市市情;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农业农村工作基本常识;中央、省委、市委对大学生村官的有关要求;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评卷方式。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五)竞职陈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竞职演讲测试应试者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履职能力等。评委由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六)民主测评。组织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的班子成员、站所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测评,由县委干部考察组实施。
(七)民主推荐。组织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的班子成员、站所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民主推荐,由县委干部考察组实施。
(八)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岗位情况,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确定考察人选时,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由县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副乡镇长的差额比例为1:3,党委委员的差额为3人。对在民主测评中,所得“不称职”票数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一或在民主推荐中,所得“赞成”票数达不到参会人数二分之一的大学生“村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考察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时向乡镇纪检、计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考察组根据理论知识测试、竞职陈述、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综合情况,提出职位拟任人选的排名顺序。如经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在参加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工作中,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责任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工作责任制。
(九)上报审批。考察结束后,拟选拔人员名单经县委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为正式人选。
(十)任用。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用。
(十一)公务员登记。担任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的大学生“村官”,任用期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乡镇机关选任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上报登记。
四、加分条件
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当选村“两委”成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县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在理论知识测试成绩中加5分,但最多只能加5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理论知识测试和竞职陈述权重各占40%计入综合成绩。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权重各占10%计入综合成绩。
民主测评:优秀票权重为100、称职票权重为70、基本称职票权重为50。
民主推荐:按得赞成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计算。
综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加分情况)×40%+竞职陈述成绩×40%+民主测评分数(优秀票比例×100+称职票比例×70+基本称职比例×50)×10%+民主推荐得赞成票占参会人数的比例×10。
六、纪律监督
在选拔工作中,由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参加选拔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挑选,服从组织决定,在选拔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选拔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选拔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在选拔工作中,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
未尽事宜由盐津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6631879、6631553,监督举报电话: 12380 、6631559)
附:盐津县2011面向县内公开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报名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浏览:报名登记表盐津县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