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组、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上级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文件及宣传资料转发给你们,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请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以方便教师及社会人员申报。现就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关键节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开放),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1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地点:澄海区教育局三楼,联系电话:85856063。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在网上报名后将相关信息下载后,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需两个星期左右,申请人要在现场确认前鉴定完毕。
学历鉴定在汕头设立三个代办点:
(1)汕头大学成教院,联系电话:82902412;82902459
(2)汕头龙湖区麦尔教育咨询中心,联系电话:88895200;82720656
(3)汕头市龙通英语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8264523;13556383986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贴像片后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加盖骑缝章后才能到澄海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科电话:85827025);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在编教师由学校鉴定,社会人员由街道镇鉴定);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1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4张(其中2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于体检表上);
9.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师范类专业人员);
10.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于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11.提供任教学段岗位证明(仅限于在职在编教师)。
三、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澄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