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镇管后备干部队伍,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镇管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信正派,群众公认度较高。
2.具有胜任聘用岗位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热爱镇村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3.本人是广洋湖镇籍户口或常住人口。
4.男40周岁以下(1976年以后出生,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女35周岁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第一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报名(10月20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立名册,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动员、民主推荐、鼓励报名。报名既可个人自荐,也可村、社区、镇直部门推荐。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免冠照片、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镇组织科报名(广洋湖镇人民政府三楼西),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联系电话:0514-80892671。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11月1日-11月4日)。镇组织科、监察室、派出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11月7日-11月13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
4、笔试(11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而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为命题作文。
5、面试(11月16日)。面试主要通过案例分析,考察沟通协调、矛盾化解、应急处置、语言表达等实际能力。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同等条件下,对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历、创业经历、退伍军人或企业班组长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聘用。
6、组织考察(11月17日-11月18日)。
7、体检(11月19日)。
8、公示录用(11月24日-11月30日)。对总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得分择优录用。
三、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员管理。镇建立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设在镇组织科。人员聘用后,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转至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并与镇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入聘者第一年为试用期,结合本人意愿,由镇党委研究调剂安排到相关村、社区、镇直部门使用。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上述关系转至相关村、社区、镇直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2、工资报酬。入聘者第一年工资福利由镇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统一发放,资金来源为镇和村、社区(镇直部门)两级各按50%统筹。标准为:招聘在村、社区工作的,工资标准参照在编在岗的副村级干部。招聘在镇部门工作的,工资标准参照镇研究录用的编外人员;其中在镇部门工作的,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工资补助800元/月,第一学历全日制专科工资补助500元/月。并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3、职务待遇。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继续使用的,在村、社区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相关部门同意后优先安排进编,且任命相关职务;在部门工作的,明确相关职务。所有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其他考核奖励及工资正常晋升待遇。
四、本简章由广洋湖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中共宝应县广洋湖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